城市主次干道不得停车,外露电线需统一埋入槽……近日,《佛山城区沿街景观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为今年新纳入城市管理季考的景观改造提供具体指引。

从今年开始,佛山将根据各区年初上报的道路实施方案,针对建筑景观整治、路面升级改造、道路设施完善、沿线绿化提升、路灯和夜景亮化等方面综合考评道路景观,考评范围为佛山五区及佛山新城。

城区沿街景观改造也将纳入城市管理考评,相关扣分标准在《方案》中悉数列明。其中,纳入该方案管理的道路是城市对外交通的“门户性道路”、城市主要“景观性道路”、重点商业区的“商业街道”和其他“生活性主要道路”。

值得一提的是,该方案还提出,由于中心城区范围面积较大,整治道路多,因此沿线景观整治与提升将分层次逐步展开。

其中,第一层次重点推进“禅桂中心区39条道路”,这些道路将作为景观整治与提升的“示范路”;第二层次为每年各区中心城区内完成的“3至5条示范路”;第三层次则为9个重点镇每年所完成的“2至3条示范路”,其中包括,南海区的南庄、罗村、狮山、大沥、西樵等5镇,顺德区的陈村、北滘、容桂、杏坛等4镇。

根据《方案》,诸如建筑立面上外露电线、线缆等应采用线槽等方式进行遮挡隐藏,城市主次干道不得设置路面停车,城市支路设置路面停车应规范有序,除划定的停车线范围内其他路段禁止停车等,都是整治改造的重点内容。

  相关推荐

资 讯 概 况
  • 手机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