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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2 林选泉建筑评论
无为”是景观规划设计的终极追求目标。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将“自然”与“无为”融合为一,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以大自然为根本,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6459 AR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