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精粹 | 文化景观动态变化视角下的遗产村落保护再生途径【抢先版】
阅读:2403 2021-03-30

【编者按】为了更好地推广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将不定期地推送一些尚未见刊的稿件的精华观点,以飨读者。本文为本刊已录用文章《文化景观动态变化视角下的遗产村落保护再生途径》的精华版,作品的发布已取得作者授权。欢迎读者指正、讨论。在此感谢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撰写精华版的作者,你们的努力让学术论文的阅读体验变得更好。


我国遗产村落规划的主流理念是“保护第一,利用第二”,但实践中往往与村民的发展诉求产生激烈摩擦。如何营造让村民持续居住的活态遗产村落是当前的实践难点,其关键是遗产空间里“生活权益”与“历史价值”的优先关系。学界对此有不同观点,2016年冯骥才与吴必虎的隔空争论生动地反映了这一分歧。
 
本文以文献研究的方式,从文化景观视角梳理了遗产村落“作为日常场所”和“作为文化遗产”的差别,并深入探讨文化景观动态性的深刻内涵。遗产村落等仍在演进的文化景观作为活态遗产,具有动态性,随着这一认识的深入,国际上的遗产保护实践由以往的“文化遗产”视角逐步过渡到“日常场所”视角,并出现了从基于物质的保护方法、基于价值的保护方法到活态遗产方法的批判式发展。针对活态遗产难以适用“原真性”“完整性”原则的问题,活态遗产方法创造性地提出“连续性”原则,为遗产村落的保护提供了新的切入点。
 
虽然该方法在2009年才正式提出,但相关的实践早已开始,其中“日本街区保护型社区营造”实践尤为突出,至今已有50多年的实践经验。综合日文文献研究以及案例实地调研,本研究指出基于动态性的遗产村落保护再生与传统保护理念之间的根本逻辑差异是:转变遗产村落核心价值的时空属性,从维护时间维度的“历史价值(特定时期)”转变为维护空间维度的“乡土价值(特定地域)”,即当代人和土地的日常关系;只有持续积累每个“当代”截面上的精华,历史价值才能得到延伸,从而实现文化景观的可持续发展。真实的日常生活关系正是遗产村落作为聚落的原真性,其日常价值与历史价值内在统一。
 
笔者认为,过于泛化的静态保护方式在长效上有损于遗产村落的真实性和人地关系。基于上述分析,我国的遗产村落保护应做到四点转变:
 

(1)遗产村落的保护目标应由保护历史风貌转变为维护人地关系;

(2)遗产村落保护再生的实践主体应由外来专家转变为本土社区;

(3)遗产村落的形态意象应由经典的历史样式转变为演进的乡土风格;

(4)遗产村落保护再生的实践手段应由先验的整体规划设计转变为动态反馈的多次局部设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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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现行主流的历史乡村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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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转变后的遗产村落活态保护模式

 
在乡村振兴战略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政策导向下,这些转变不再遥远,需要当地社区、政府以及研究者等各方持续参与实践并反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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